員工請了一天假,全勤獎金直接全扣——這個做法在很多公司行之有年,但其實已經踩到勞基法地雷了。更常見的問題是,許多中小企業的薪資結構從一開始就設計錯,把全勤獎金包在月薪裡,結果員工只要請假,薪資就跌破最低工資,雇主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違法了。
2024 年起,《最低工資法》正式施行,原本的「基本工資」一詞在法規上全面改為「最低工資」,2026 年現行標準是月薪 NT$29,500、時薪 NT$196。Swingvy 小編整理了最低工資定義、全勤獎金的合法扣法,以及 2026 年最新病假新制,一次把常見地雷說清楚。

全勤獎金能扣嗎?先看這個直接答案
全勤獎金可以依比例扣發,但不能因為員工請假就全額扣除,也不能把全勤獎金算進最低工資。 2026 年起,《勞工請假規則》更新規定:員工 1 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,雇主不得因此連帶扣減年終獎金、降低考績或取消其他福利,違者最高罰鍰 NT$100 萬元。(同場加映:全勤獎金眉角多?為什麼勞資專家建議你不要設全勤獎金)
最低工資是什麼?有包含哪些薪資項目?
最低工資是雇主應給付員工的法定薪資下限,2026 年標準:月薪 NT$29,500、時薪 NT$196。
依《最低工資法》(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),最低工資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報酬,每年由「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」定期檢討調整。雇主給付薪資若低於此標準,依勞基法第 79 條最高可處 NT$150 萬元罰鍰。
工資包含所有勞務對價的經常性給與。所以除了「底薪」之外,常見的名目有:職務津貼、伙食津貼、全勤獎金。以 2026 年來說只要加起來超過 29,500 元就可以。
哪些項目算在最低工資裡?哪些不算?
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,全勤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付,不計入最低工資認定範圍。(同場加映:伙食津貼給不給?關於伙食津貼的十大不可不知!)
全勤獎金算不算最低工資?薪資設計最容易踩的地雷!
全勤獎金不算最低工資,不能用來補足最低工資的缺口。
很多公司的薪資結構長這樣:
本薪:NT$26,500
全勤獎金:NT$3,000
合計:NT$29,500
看起來達到最低工資標準,但員工只要請一天假、全勤獎金被扣,本薪 NT$26,500 就低於最低工資,屬於違法。
正確的設計方式是:
本薪:NT$29,500(本薪本身不低於最低工資)
全勤獎金:NT$3,000(額外給付,請假時可按比例扣)
全勤合計:NT$32,500
這樣員工請假時扣了全勤獎金,本薪不受影響,才算合法。
全勤獎金能扣多少?2026 年的正確扣法看這裡!
按比例扣,不能全額扣
全勤獎金應按員工請假日數占當月日數的比例扣發,請了一天假不能把整個月全勤獎金都扣掉。
計算公式:
應扣金額 = 全勤獎金 × 請假日數 ÷ 當月總日數
舉例來說,全勤獎金 NT$3,000、當月 30 天、員工請病假 1 天:
- 應扣金額:NT$3,000 × 1 ÷ 30 = NT$100
- 員工實拿全勤獎金:NT$2,900
直接全扣 NT$3,000,就超過合法扣發範圍了。
2026 新制:1 年內病假 10 日以內,全勤獎金千萬別亂扣!
依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《勞工請假規則》,員工 1 年內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 10 日,雇主不得因此:
- 扣減或取消全勤獎金、年終獎金
- 降低年度考績或影響升遷
- 取消選排班或其他福利
違反規定最高可處 NT$100 萬元罰鍰。
⚠️ 注意:1 年內病假超過 10 日的部分(第 11 天起),仍可按比例扣發全勤獎金,但一樣不能全額扣。
實領薪水低於 NT$29,500,算違法嗎?
要看低於的原因。有些情況合法、有些不行:
常見問題
Q:全勤獎金一定要每月發放嗎?
沒有硬性規定發放頻率。但一旦寫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就必須依約定執行,不能任意停發。訂定規則時建議清楚說明計算方式與扣發條件,避免日後爭議。
Q:員工請事假,也受「1 年 10 日保障」保護嗎?
不適用。這項保障只針對「普通傷病假(病假)」。員工請事假、年假,雇主依規定仍可扣發全勤獎金,但比例計算原則一樣適用。
Q:薪資單上的全勤獎金可以直接跟底薪合併顯示嗎?
不建議。合併顯示的話,員工請假時扣款依據不清,容易引發爭議,也不利於雇主日後舉證。建議在薪資單上明確拆分「底薪」與「全勤獎金」兩個欄位。
Q:計件制員工也要符合最低工資規定嗎?
要。計件制員工換算後的時薪不得低於 NT$196。若換算結果低於此標準,依勞基法屬違法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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